国家宗教政策法规: 更多 >

佛教常识
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首页 -> 初入佛门 -> 佛教常识 -> 正文

如何尊敬佛像

  • 来源:

    佛教导航

  • 日期:

    【2017-07-28 15:05:42】

  • 共阅:

    4815次

       1、不可批评佛像之庄严与否,凡佛像不得安于卧室内。
  2、凡经过有佛像处,应当整衣礼拜或合掌问讯:如在经堂、佛殿应当礼拜,如因时间、空间不便,可合掌或问讯。
  3、见有佛像损坏,应予妥当处理,切不可任意堆置。
  (1)佛像若有损坏或不洁,应尽量修复,如重新裱褙等,并使其洁净。
  (2)如无法修复,纸制者应以恭敬之心火化,并将余灰持往净处掩埋。石雕木刻者,以恭敬之心火化或分解后,洒散于河川大海,勿使人践踏到。
  4、上香的方法:上香时,用大拇指、食指将香夹住,余三指合拢,双手将香平举至眉齐,观想佛菩萨显现在我们的眼前,接受香供养。如果人很多时,将香直竖向上,以免烧到他人,然后走到距佛像三步远的距离,举香观想拜佛。上香时以一支为宜,若要上三支香,则将第一支香插中间(口念,供养佛)、第二支香插右边(口念供养法)、第三支插左边(口念供养僧)、合掌(供养一切众生,愿此香华云,遍满十方界,供养一切佛,尊法诸贤圣)。
  5、点香时不可用口吹火熄。将香插好后,退半步问讯即可、不用一直点头。
  6、如看见佛像或经书置于不洁之处,应当捧持移置净处。若见有人对佛像不恭敬时,宜私下善言相劝。

 

官方微信

Copyright©2009-2017 Bao tong temple All Rights Reserved. 宝通禅寺 版权所有

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鄂(2022)0000079

鄂公网安备42010602000452号 鄂ICP备10018908号-1
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49号    客堂电话:027-87884539    技术支持:武汉丰网